嘉義縣長張花冠、胞妹張張瑛姬涉嫌嘉義縣政府採購弊案,高雄地院昨宣判,張花冠遭合議庭認定洩密,判刑4年2月,其中1年8月不得易科,張瑛姬被重判10年。張瑛姬今天對法院重判表遺憾,將上訴到底。張瑛姬今天下午則發聲明表示,對於法院未能詳查各項事證即予以重判她甚感遺憾。她澄清如下,第一,我絕無收受任何利益,判決書在無證據下即認定收取417萬餘元,完全與事實不符。第二,我僅單純請相關產業學界人士,推薦適合評委名單,以利縣府環保局標案甄選最適當之廠商,而許多推薦名單與事後實際出席名單亦常有變動或不同。第三,其他被告通聯間以密語聯繫,我完全不知情。
arrow
arrow

    franklchat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